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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启动“单独二孩”立法程序 市民可提意见

2013年12月11日 10:02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单“独”夫妻将被允许生育第二孩。昨天,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官网就“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代拟稿)”,向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意见。

  代拟稿提出修改意见为: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议案,决定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十六条第四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2009年修订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四项为“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省法制办介绍,修改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顺应民意,保证放开单独家庭生育二孩政策在我省稳妥推进,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我省已启动相关立法程序。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2013年12月10日至12月24日截止。欢迎各界人士通过“湖北省政府法制网”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发送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社会法制处 邮编:430071 电子邮件信箱:fzbjjfzc@126.com(记者程亚 实习生夏梦 殷丹)武汉晨报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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