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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以严肃问责终结“撒谎式回应”

2013年12月11日 10:26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有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名法官被指开房的视频及网帖广为流传。对此,湖北省高院于12月9日凌晨发布声明,否认涉事男子为该院院长和副院长。12月9日晚间,湖北省纪委连同省高院再次回应,称视频男主角确系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张军。张军与一名外单位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现已提请免去其庭长职务,停止工作。(12月10日南方都市报)

  从“查无此人”到“确有其事”,两次回应间隔不到一天时间,“剧情”跌宕令人愕然。当真相大白,所有围观者都有一个疑问:此前“查无此人”的回应是怎么回事?

  诚然,举报者最初将“开房门”主角指为“湖北法院院长张军”,名字对了,职务却弄错了。湖北高院首次回应称该院院长、副院长“均无此人”,不能说不是事实。但是,视频中男主角的面目非常清晰,名字也对了,而且张军身为湖北高院刑三庭庭长,在该院也是一名重要领导成员,湖北高院当初调查时,难道认不出他是谁吗?湖北高院首次回应后,举报者再次指认视频中的男主角“现任省高院刑庭庭长”,女主角是当地一名律师。在此情况下,湖北省高院才作出二次回应,证实了网友的举报。如果没有举报者更精确的指认,这件事会不会不了了之?

  问题很明显,湖北高院的首次回应,是想耍一个小聪明以误导媒体和公众,是想以“真实的谎言”把这件事糊弄过去。虽然“院长、副院长均无此人”是事实,但他们避重就轻,隐瞒了更重要的事实,这同样是一种撒谎行为。作为高院刑庭庭长,张军的行为影响恶劣,但是,以撒谎来回应网友举报和公众质疑,这种行为更加恶劣。如果说张军的行为更多的是私生活问题,那么“撒谎式回应”则损害了一级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以整个单位的公信力来为一名法官的失当行为背书,相当不智!

  稍加检视,近年来出自官方的“撒谎式回应”何其多!最典型的莫过于有媒体人举报刘铁男学历、经济问题,国家能源局当即回应称“纯属造谣诬蔑”。“撒谎式回应”何时休?这取决于撒谎者会不会被问责以及问责力度的大小。今年10月,贵阳市观山湖区政法委书记刘光祥、城管局局长俞静等人被免职,原因是“在没有充分核实有关问题的情况下发布不实消息”。此举带了一个好头,理应加以推广,只有对信息造假和官员撒谎“零容忍”,并且形成制度,“撒谎式回应”才能得到遏制。(晏扬)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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