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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车主自购酒精检测仪 检测“过关”即上路

2013年12月11日 10:42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交通安全法》中,酒精浓度每百毫升低于20毫克不算酒驾。记者近日了解到,筑城有车主自购酒精检测仪,喝酒后自测结果,如果显示“过关”,仍然开车上路。

  家住小河的老张说,因为工作的关系,他常有应酬,免不了要喝点酒。而自己所住的小区,如果不开车,进了小区还要走半个小时。每当这个时候,他都会拿出从网上购买的酒精测试仪进行自检,如果测试仪检测不出或显示数值不高,他还是会选择开车回家。

  随后,老张进行了演示。他喝下一口53度的白酒,立即向仪器吹气,数值显示为7,半个小时后再吹气,测试结果没有显示数值。接下来,他喝了两瓶啤酒,吹气结果数值显示为8,且有危险标志亮起。出现这种状况后,他开始不停地吃瓜子等零食,半个小时后再测,测试仪“危险”提示消失,数值为5。

  按老张的理解,有危险的标志,估计到了醉驾的标准,标识消失,则至多是酒驾级别。而测试仪显示不出来结果,则是酒精浓度每百毫升小于20毫克,就不算酒驾了。

  对此,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是否属酒后驾车,还需交警专用酒精测试仪现场检测结果为准。交警专用的酒精测试仪经过了安监部门的认证,且每年每个检测仪都会按时送检,确认能准确显示结果后方能“上岗”,而驾驶员自行购买的酒精测试仪,未经安监部门认证,所测结果不具法律效力,交警部门对其所测结果不予采纳。

  同时,该负责人提醒,酒驾检查结果依据的是检测仪显示的数值,而非驾驶员是否喝酒。因此,驾驶员开车前除了不饮酒外,也不应摄入例如蛋黄派、甜酒粑、藿香正气水等含有酒精成分的食品、饮品或药物。每个人对酒精的吸收速度不同,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有可能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 (本报记者 孙维娜)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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