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老人已移居国外想办理退休手续 欲享“双重待遇”

2013年12月11日 11:15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0)

  老张已获美国绿卡,此时,他梦想在国内退休后,继续享受国内的养老保险待遇。日前,法院二审判决,老张这一想法行不通,其无法享受“双重待遇”。

  法院审理查明,老张1942年出生,1962年参加工作,1983年入职南宁市工业基本建设公司,工作期间,其缴纳了1991年11月至2002年9月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2002年10月,老张年满60岁,其所在公司向南宁市社保局提出申请,为他办理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手续。

  南宁市社保局在审核中,接到了群众的举报,称老张已定居美国。后经查实,老张确实在1999年6月,就已经获得了美国永久居留证(绿卡)。目前,他已定居美国,并在2005年取得美国国籍。

  市社保局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老张在没有达到退休条件时,就已移居国外,且目前已定居国外,故不能在我国办理退休养老保险手续。2003年7月,市社保局为老张办理了退保手续,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1825.10元,退还公司,代转老张本人,同时终止双方养老保险关系。

  老张不服,多次向市社保局反映,要求领取养老金。2010年9月,市社保局对此问题作出明确复函。老张不死心,继而向青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社保局继续履行职责,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青秀区法院一审认为,市社保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得出:老张符合《南宁市城镇企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条例》中丧失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权利的情形。故市社保局对老张作出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据此,法院驳回老张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老张不服,向南宁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昨日获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至此,老张既想做美国人,又想在中国领取养老金的想法落空。(记者 梁静 通讯员 罗婕)

【编辑:杜雯雯】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