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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居民垃圾处理费将上调 涉及32万家机关企业

2013年12月13日 09:07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十年未调的本市非居民垃圾处理费和排污费收费标准,明年1月1日起开始上调。具体上调额度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每吨25元调整为每吨300元,上涨275元;排污费由每公斤不到1元统一调整为每公斤10元,氨氮排污收费调整为每公斤12元。

  昨天,市发改委、市市政市容委、市环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新的价格调整政策,调整按照“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的原则,建立差别化和阶梯式的收费机制。北京晨报记者获悉,此次收费调整面向全市32万个非居民单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团队;不涉及居民,不管是住在普通住宅或商住楼房,都不受此次收费调整影响。

  市发改委委员李素芳在会上表示,垃圾处理方面此次先行调整非居民垃圾收费,居民垃圾处理收费暂不调整。排污费方面此次先行调整对本市大气和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种污染物的排污费标准,今后还要逐步考虑其他对本市大气污染影响较高的污染物的收费问题。

  面临雾霾天气、PM2.5污染、城市中下游河道水质普遍超标等多种环境问题的京城,正迫切需要多种措施包括经济政策手段来促进污染减排。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非居民垃圾年产生量达到200万吨左右,是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方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是分别影响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

  调整后收费方案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含收集、运输、处理) 300元/吨

  餐厨垃圾处理费(含收集、运输、处理) 100元/吨

  备注: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费用可按重量计量收取,也可按容积计量收取。重量计量和容积计量换算系数市市政市容委将另行公布。

  建筑垃圾清运费 运输距离6公里以内6元/吨、6公里以外1元/吨·公里

  建筑垃圾处理费 30元/吨

  排污阶梯式差别化收费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 10元/公斤

  氨氮 12元/公斤

  备注:污染物实际排放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50%,按收费标准减半计收排污费;污染物实际排放值在规定排放标准50%至100%,按收费标准计收排污费;污染物实际排放值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按收费标准加倍计收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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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点1

  为什么要上调收费标准?

  回应:处理成本高出现行收费10余倍

  市发改委委员李素芳表示,本市现行非居民垃圾处理费和排污费收费标准分别是1999年和2003年制定的,垃圾收费是每吨25元,排污费基本上是每公斤不到1元。但十多年来,污染治理难度及治理成本不断加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的治理成本是现行收费标准的9-17倍左右,生活垃圾处理成本是现行收费标准的16-20倍。

  “排污收费标准远低于目前的治理成本,难以有效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难以对超标排放和违法偷排等行为形成有效震撼。”市环保局副局长冯惠生说。现行收费标准过低造成罚款金额也低,一些企业甘愿冒着被抓被罚的风险而进行偷排,也不愿意投资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最终导致“企业排污,政府埋单”。

  关注点2

  为何没有召开听证会?

  回应:不涉及居民不需召开价格听证会

  李素芳说,为保证收费政策更科学,市发改委和市市政市容委、市环保局在方案研究过程中,先后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进行了系统的课题研究,委托市场调查机构对27家社会单位进行了深入访谈,多次组织排污企业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大家对方案的意见。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具体的价格调整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对外公布实施。此次非居民垃圾处理费和排污费调整由于不涉及居民,不需要召开价格听证会。

  关注点3

  为何差别化阶梯式收费?

  回应:促进企业想招儿减排

  李素芳表示,垃圾收费上,针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制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鼓励单位主动在前端将餐厨垃圾从其他垃圾中单独分类出来。排污费方面,区分排放治理效果,实施阶梯式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以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积极主动治污减排。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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