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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向让座者索赔恶例不能开

2013年12月13日 09:17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河北承德的公交车上,一小女孩给老太太让座,结果车辆急刹车,老人不慎摔倒。禁不住老人的一再“索赔”,女孩家长赔了200元钱才得以息事宁人。近日,市民张女士拨打报社热线,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坐公交车时看到的一幕。(12月12日承德晚报)

  好心给老人让座,却遭遇老人索赔,老人还说出这样的话:“你不给我让座,我就不可能摔倒!现在我摔坏了,你得负责。”如此逻辑,让人忧虑。

  本来,老人在公交车上摔倒了,即便是受了伤,也应该向公交公司索赔,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小女孩,相反,倒是更应该对其充满感激。向让座者索赔,明显是“讹诈”行为,向公众明示了“好人难当”甚至是“好人不能当”,如此一来,人们就更不敢轻易奉献爱心、扶助需要帮助的人。这样的后果,实在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多输”结局。

  重建互信互助的道德环境,老年人理应率先垂范。当让座也成为一件有风险的事,这会让人更为尴尬。笔者觉得,公交车司机应该出来承担责任,同时,警方应该介入调查,查清这位老太太有没有受伤,如果受伤了,那就由公交公司承担;如果没有受伤,就让其交出200元,还给小女孩,并且向其道歉。向让座者索赔的恶例不能开,否则,人们对社会道德的信心将再次受挫。(前溪)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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