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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合同规范北京雅宝路服装贸易

2013年12月13日 09:41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雅宝路地区商户契约意识较为薄弱,多数商户仅以提货单等简单票据代替合同文本,导致了大量合同纠纷的产生。昨天起,朝阳工商分局制定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服装类)》推荐文本在全区启用。该标准合同文本分为繁、简两个版本,两个版本都采取中俄文、中英文对照的形式,以方便商户与外国采购商使用。

  据了解,经过20多年的发展,本市朝阳区的雅宝路国际服装产业街,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服装出口贸易集散地之一,拥有经营场所面积达60万平方米,年贸易额超过50亿美元。2011年,朝阳区被商务部认定为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服装产业示范基地。但与此不匹配的是,雅宝路地区商户运用合同的意识不足,商户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应有的保护,限制了朝阳区服装类国际贸易产业的发展。

  朝阳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服务区域经济,保障商户合法权益,朝阳工商部门会同北京市法学会、朝阳区个私协、雅宝路服装行业分会等单位,对雅宝路地区商户开展服装进出口贸易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细致的调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服装类)》推荐文本已正式在朝阳区推行。

  记者查询看到,工商部门制定的这份合同示范样本,内容主要包括买卖双方身份信息、买卖标的、数量与计量方式、包装、运输、保险、价格与货款支付、税收、检验等。进出口贸易中,风险负担问题非常关键,尤其是面向俄罗斯等国的出口贸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海洋运输、航空运输都可以实现,风险转移问题尤为关键,所以合同特别突出了“货物风险转移至买方的时间节点”条款,以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据介绍,合同文本兼顾了我国商户和外国采购商双方的合法权益,正式推广使用后将有助于雅宝路地区服装出口贸易活动的规范,为朝阳区转型升级服装产业示范基地提供有力保障。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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