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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妻子出轨怒杀妻儿 服毒跳楼摔瘫获救

2013年12月13日 10:1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佛山一男子因妻子出轨,怒杀妻儿,后以服毒、跳楼等手段自杀未遂,致自己丧失语言能力、半身不遂。佛山中院依法对其进行公开审理,鉴于其身体状况,法院将开庭地点设在医院,并且让他用笔和纸写出自己的意见。近日,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今年3月14日凌晨,佛山市禅城区永安扶西大街一家出租屋内,突发起火。消防队员在火灾现场发现了两具烧焦的尸体,经过走访证实,事发出租屋里住了一家三口,而两名死者证实34岁女主人李丽(化名)和她5岁的儿子小健(化名),而李丽的丈夫黄某,则不见了影踪。

  供述

  妻子出轨丈夫杀妻儿后自杀

  事后,办案民警说,黄某不仅杀死自己的妻子和儿子,在事发后还尝试服毒、跳水闸等手段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整件事还要追溯到2005年的时候。在佛山打工的黄某结识了比他小17岁的李丽,很快两个人结了婚,为了生计,黄某不得不常年在外打工,将挣的钱全部交给妻子李丽保管,聚少离多的生活令夫妻俩越来越疏远,让黄某难以忍受的是,妻子竟然背着自己和另一男子日久生情,更经常以离婚为由,与黄大吵大闹。

  据黄某称,3月13日,他和李丽从18时一直吵到23时,这点极大地刺激了黄某敏感的神经。借着酒意,他从床底下拿出一把铁锤猛打多下李丽头部。随后,黄某又将小健打倒。

  至于现场为什么会出现火灾,黄某说,当时他随手扔的烟头点燃了床边的泡沫箱因此引发火灾。后来他去到谢边水闸,上到四楼,翻过栏杆就跳了下去,醒来已经在医院了。

  审判

  丧失语言能力只能“写”意见

  黄某被捕之后,已丧失行动能力和语言能力,并多次病危。

  为黄某的身体状况着想,合议庭决定在正式开庭之前,先就本案的一些证据进行梳理。而地点就在黄就医的武警医院。今年10月30日,合议庭、公诉人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广东省武警医院召开庭前会议。法官发现他仍然不能讲话,遂为他准备了笔和纸,让他把自己的意见写下来。

  11月6日,合议庭成员再次去到武警医院,搭起简易的法庭,正式开庭审理该案。被害人李丽的父亲作为附带民事的原告人,参加了庭审,他要求黄某赔偿60万。黄某被控故意杀人罪。

  控辩双方对罪名均没有异议,但是对量刑产生了比较大的争议。“黄某杀人后没有立即逃跑,而是一心寻死,导致身体瘫痪,病残至今,基本丧失了再次犯罪的能力,因而建议法庭对其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可以考虑判处死缓、有期徒刑或其他。”辩护人称。

  公诉人则认为,黄某杀人时多次捶打被害人的头部,之后反复多次切割自己的身体,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到年过50岁的黄某不知道适可而止,不知道停止,这就是故意犯罪,要追究故意犯罪的本意。

  一审

  手段非常残忍一审判处死刑

  佛山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未正确处理夫妻感情纠纷,用铁锤猛击妻子、儿子的头部数下,导致二人当场死亡,其犯罪手段非常残忍、主观恶性极大、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意见,经查虽有一定事实依据,但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不足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故对辩护人的该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据此,佛山中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人民币28200.5元。

  据了解,黄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记者/唐梦 通讯员/孙楠)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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