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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执法不作为自然乱涨价

2013年12月13日 10:30 来源:河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很多考研网友反映,考研期间武汉高校周边酒店坐地起价,房价普遍翻倍。记者就该现象咨询湖北省物价局,该局政策法规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酒店房费上涨属市场行为,依照规定,酒店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动随时调整价格,物价部门无权干涉,“只有当标示价格与实际价格不一致时,物价部门才能干涉”。

  客观而言,作为市场放开价格的一种,酒店客房价格的制定,的确属于经营者自主经营的一项权利,客房价格的升降,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相关部门确实“无权干涉”。但是,如果有关经营者突破道德底线甚至法律的规定,涉嫌非法牟取暴利,则是要付出代价的,价格管理部门理应及时予以查究。

  我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与价格法配套的《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指出,商品的价格和服务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的规定。客房价普遍翻倍的“趁考涨价”,显然涉嫌牟取暴利,理应受到执法部门的严厉查处。

  由此可见,有关价格监督部门的“市场自由行为,无权干涉”之说,是行政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的典型表现。这也是长久以来,一些人习惯趁势违法涨价、非法经营禁而不绝的主要原因之一。(余明辉)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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