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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例自愿放弃抚养案婴儿回福利院 姓“福”

2013年12月13日 11:25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吸毒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母亲一夜情后生出健康女婴,年老外婆身患绝症无力负责祖孙三代生活。昨天,1岁女婴文文在母亲签署“自愿放弃抚养、监护权”书后,正式回归市社会福利院生活。“文文是从福田送来的,从此她可以姓福”,市福利院保育人员表示非常怜疼这个年幼的宝宝,希望她能从此幸福、健康成长。

  在昨天的抚养权、监护权移交仪式上,文文的母亲赵女士与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签署协议,承认主动放弃亲生女儿监护权,将孩子交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抚养和监护。据悉,这是我市首例可望通过沟通、求助而实现“自愿放弃抚养、监护权”的案例。

  半个月前,一位身患癌症的深圳退休老妇人怀抱1岁外孙女文文来到市社会福利中心,提出因家庭无力抚养而提出放弃孩子的监护权,请求由市社会福利中心收养。市福利中心主任唐荣生对此表示,虽然每年都有孤儿被送进福利院,但像文文这种尚有亲人健在而被放弃抚养、监护权交给政府来抚养的,在全国也属鲜有先例。唐荣生说,他决定请示政府主管部门,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为救助文文而寻找移交抚养权、监护权的法律依据与可行途径。

  唐荣生表示,完成监护权转移后,接下来将由福利中心为文文办理户籍手续,为文文寻找合适的领养家庭等工作。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业内人士称,文文属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种情况,因此转移监护权、抚养权给政府社会福利院能找到法律依据。(记者 刘永新 实习生 李佳凝)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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