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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保护牌”要查“保护伞”更要查

2013年12月17日 10:29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在河北迁安市和迁西县,存在售卖超载“保护牌”情况。车主向当地几家特定的“车队”购买2500元一张的“保护牌”,贴上后可免查免罚。记者购买了两张“保护牌”试用,发现很管用。(12月16日《新京报》)

  针对“车队”指认迁西县交通局卖“保护牌”的说法,迁西县交通局办公室张主任予以否认;而迁安市交通局案件处理科负责人蔡建军表示,交通局绝无卖“保护牌”给“黑车队”的行为,但也不排除有内部执法人员与“黑车队”有勾结的情况。

  不管承认与否,“保护牌”背后有“保护伞”的事实是明摆着的。因为不但每张“保护牌”后面附上了路政、运政可以联系的电话,还随时有短信提醒各路段执法检查情况,一旦车偶然被扣还可以马上找人“捞出来”。可以说,执法人员与社会人员相互勾结而成的利益共同体昭然可见,绝非一个人在战斗。超载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自不待言,这种以罚代管、类似“保护费”的超载“保护牌”,危害性更大,它不仅将交通管理执法部门与车主之间的管理服务关系变成了鱼肉关系,而且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因此,有关部门不仅要严查出售“保护牌”的“黑车队”,更要严查“保护牌”背后的“保护伞”。如果当地交通执法人员和“黑车队”之间的确存在利益链条,就属于渎职和违法行为,不及时予以查处,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恐怕也难逃失职干系。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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