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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为居住方便将客车改"房车" 炉子失火全烧毁

2013年12月23日 09:02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炉子害了“房车”

  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为了居住方便,动手将一辆大客车改装成“房车”。“房车”里面冰箱彩电等家用电器一应俱全,还能发电。可是由于疏忽,昨天早上,这辆停在大东区榆林大街附近的“房车”被烧毁了。望着一地黑黢黢的残骸,“房车”主人心疼不已。

  事情发生在昨早7时左右,“房车”当时停在榆林大街路西、观泉苑三期工地旁边的小树林里。9时左右,两辆消防车刚刚将火扑灭,准备离开。现场,房车主人、40多岁的刘先生看起来十分郁闷。煤气罐、地瓜、土豆……大客车下,扔着一地被烧毁的生活用品及木材,刘先生不时从车里拽出电焊机、电线等施工用具,但这些东西全不能用了。

  刘先生称,为了方便施工及看守工地附近的木材,他把这辆大客车改造成了“房车”。“家里有啥车里就有啥。”刘先生说,大客车的前部安装了发电机,用来给车里的电器发电。大客车的后部是厨房,做饭炒菜不成问题。除此之外,车里还有冰箱、电视和空调等家用电器。冬天天冷,刘先生还给“房车”安装了一套取暖设施:炉子,烟筒从车顶直通车外。大客车的中间部分,被改造成卧室,车窗四周还挂着窗帘,刘先生称,平时他们有五六个人住在里面。

  大客车并不是废弃车辆,“我去哪干活还得开着它呢。”可是,昨天一早,生完炉子后,“房车”里的几个人先后离开了,没想到,他们的疏忽将精心打造的“房车”烧毁。虽然事实令人惋惜,但据了解,我国对改装车的规范有严格要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属于违章。年检验车时,车辆管理机关一旦发现车辆被违规改装,除要求车主立即改回原样外,还会处以罚款、扣证等处罚。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张萍

  摄影记者 沈生

  (感谢王先生提供线索)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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