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实施企业市场准入联合审批协调人制度
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又推出便民新举措,日前,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开始实施企业市场准入联合审批协调人制度,由各相关单位委派专人协调解决企业市场准入联合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而提高办事效率。
企业市场准入联合审批协调人由参与企业市场准入联合审批的各相关单位委派,要求联合审批各相关单位将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精、协调能力强的同志指派为企业市场准入联合审批协调人,授予他们一定的现场审批权,以及组织、协调和督办权。协调人负责对企业市场准入联合审批的日常受理、联合审批工作的开展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办;并协调解决联合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协调人执行一审一核制、告知承诺制、首问负责制、明确答复制、限时办结制和直接办理制。协调人原则上由参与企业市场准入联合审批各单位主要业务处室副科级以上的业务骨干担任,也可从符合要求的现有窗口负责人中产生。
企业市场准入联合审批协调人实行AB岗制。A岗是企业市场准入联合审批协调人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市场准入联合审批的日常工作。当A岗因特殊情况不在岗的情况下,B岗自然递补,确保企业市场准入联合审批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制。
据悉,我市从2012年12月15日起试行企业市场准入联合审批,凡是餐饮业市场准入、旅馆业市场准入、娱乐场所业市场准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市场准入、和电影放映企业市场准入申报都统一到联合审批受理窗口受理。未实施企业市场准入联合审批前,领取相关准入前置部门的证、照、件最长需要48个工作日,现在最长需要2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记者谢大强 通讯员张舒童 实习生谢小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