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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社团缺乏独立必沦为“小丑”

2013年12月24日 14:20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19日上午,中原工学院近百名大学生接到通知,参与学生社团组织的一个“社会实践”。让人想不到的是,他们被带到一处工地,分发了安全帽冒充农民工,在寒风中站了两个多小时,迎接公司领导视察。(据《大河报》)

  缺乏独立意识是大学社团被企业利用的主要原因,大学生独立不仅体现在生活自立,更体现在精神和行为上的独立。大学社团本来就应是独立的团体,成员有针对性地策划一些活动,然后自筹经费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然而,因为社团成员独立意识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的缺乏,当活动需要经费的时候,他们没有自信、勇气和能力自筹经费,为逃避现实和偷懒,部分成员开始寻找捷径———向企业申请赞助。长期以往,经济上不独立的大学社团,逐渐成为企业利用的工具,就再正常不过了。

  数百名大学生,不清楚活动性质,不知道需要做什么,连去什么地方都不问,就盲目地跟着社团领导去当“群众演员”。这让人不禁要问,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哪里去了?这不免让人对他们的未来充满忧虑:这只是在大学,最多只是被商家录用,一旦走出校园被不法分子利用了,结果会如何?缺乏对主体价值的认知,不仅大学社团白参与了,甚至连大学都白上了。

  大学生独立意识和自我主体价值认知的缺乏,不仅仅体现在某一所学校、某一所学校的社团或个别社团成员身上,而是普遍存在于许多大学生身上。没有独立意识和对自我主体价值的深刻认识,走上工作岗位以后,将来能否担负起自己肩负的责任呢?其答案让人担忧。培养大学生的独立意识和自我认识能力要从小做起,不能仅仅依靠学校,更要依靠家长和整个社会的参与。(王玲)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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