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讨薪何时不需护航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帮农民工讨欠薪”活动,已帮农民讨回首批21万余元欠薪。此前,湖北7名农民工在兰州市劳动部门帮助下讨回了10万元血汗钱。
年终临近,农民工欠薪问题又一次被摆上台面。有了劳动监察部门的干涉,有了记者律师的相助,有了工会出面协助……部分农民工兄弟终于拿回了拖欠已久的工钱。然而,老是依靠媒体等“保护神”来讨欠薪,毕竟不是长远之计。将法律、工会、媒体等大量社会资源投入具体个案,只是杯水车薪。22日,央视报道农民工张正友在山东莱芜讨薪不成反被拘留,媒体介入也无济于事。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成千上万,记者律师不可能帮每个民工讨薪,只有主雇双方回归经济主体,规范市场行为,健全商业信用,监管部门发挥监管效力,民工讨薪才会减少。
首先,用工方要善尽企业责任。现在欠薪方,既有资金问题,也有诚信问题,只有用更严格的法规来保障用工方的诚信,才能在源头上保证民工工资到位。
其次,民工应具有必要的法律知识和常识。讨薪难原因之一是证据不充分,容易落入陷阱。民工应保存好用工、用料、施工、质量、验收等各环节的证据,事前不模糊,事后才好算账。不要因为急于找工程,而放弃事前平等协商的权利。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平时注意督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讨薪难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企业与包工头之间失控,民工说欠薪,企业说工钱给了包工头,包工头又联系不上。相关行业组织在行业质量鉴定、维护员工权益等方面大多缺位。张正友讨薪的遭遇表明,官僚主义等现象仍在企业主和少数部门中顽固存在,应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对恶意欠薪的企业,要坚决处罚,甚至令其退出市场。(萧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