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首次不提满意度
多年来,“代表对政府答复建议的‘满意’和‘基本满意’比率为100%”的官方说法,一直受到坊间和不少代表的质疑和诟病。而在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中,这一比例首次“消失”了!“以前算出来的满意度比例,其实并不能反映实情,今年这样做算是客观了一些。”一位代表说。
代表指往年“满意率100%”并不反映实情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任工委统计,今年年初深圳人代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761件,应有答复978件(部分建议需由多个部门分别答复)。截至今年10月31日,实有答复975件。其中,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236件,占24.2%;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668件,占68.5%;因条件不具备或者其他原因暂时无法解决的62件,留作研究和参考的9件。
“从对市政府31个主要部门办理考核情况看,27个部门的综合考核为‘优’,1个部门为‘良’,剩下3个部门今年无任务。在满意度评价上,今年代表对975件答复中的730件作出了评价,包括‘满意’679件,‘基本满意’46件,‘不满意’5件。而其它245件,代表则未作评价。”该委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注意到,与往年相比,今年人大首次没有公布满意度的比例。事实上,关于部门建议答复的满意度测评,近年来一直被许多代表诟病。以去年为例,在全部936件答复中,虽然只收到541件(即五成多)答复是被代表做了满意度评价的,但最后却根据这些已反馈意见,算出“满意”和“基本满意”比率为100%。
“有时很想打‘不满意’,但一些部门会打电话对我反复劝说,碍于情面,最后无奈打了‘基本满意’。”一位代表直言。另一位代表也表示,为避免违心评价和得罪人,不少代表干脆选择不评价。“因此以前仅根据那些填写了反馈意见的答复去算满意度比例,其实根本不能反映实情。今年虽未获评定的答复占总数的1/4,比去年少,但没有再算满意度比例,算是客观了一些。”
市政府坦言一些部门的确存在问题
在目前代表已明确反馈为“不满意”的5件答复中,有3件是由政府系统办理,包括由市交委办理的“关于广深铁路平湖站增加动车停靠营运的建议”,由市经贸委办理的“关于撤销红花岭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建设的建议”和“关于监督政府改进工作作风的建议”。
另外两件代表“不满意”的答复,分别是由银监局办理的“关于改进社区银行柜员机服务的建议”,以及由市编办办理的“关于严格规范上级行政事权下放基层的建议”。
“有的办理单位与代表沟通交流不够,没有充分理解代表的真实想法,以致答复内容针对性不强;有的主办、会办单位相互协调不够,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存在推诿现象;有的会办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意见报送主办单位,贻误了主办单位的答复时间。”市政府坦言,一些部门的确存在问题。
“针对代表反映比较强烈、多年反复提出、不满意或者不够满意的建议办理,人大将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对‘重答复,轻办理’等现象加大清理和督办力度。必要时,以通知整改、通报批评和提议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方式进行惩处。”人大方面强调。
明年将实施建议办理的新考核体系
“人大代表对部分建议的办理不满意或者不够满意,是信息不对称、误解等原因所致;部分建议的办理,因所站角度和所持立场不同,人大代表和办理单位各说各话,甚至造成不愉快。”市人大常委会选联任工委表示,今后将加强代表与办理单位之间“面对面”的良性互动和会商,更多地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办理和督办的全过程。
同时,人大指出,目前实行的考核体系还比较粗线条,考核覆盖面较窄,程序性要求稍显突出,奖惩功能体现得还不够充分,部门之间的差异还不够明显,考核成绩还不能完全真实反映实际办理成效。明年起将实行新的考核体系,考核单位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人大已新制定了《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工作指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指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评价工作指引》、《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绩效考核办法》等五项配套制度,即将施行。”(记者/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