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具体标准公布
2013年12月25日 13:30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报昨日对“贵阳城乡低保再提标”进行报道,引来市民关注,记者昨日就提标细节采访了贵阳市民政部门。据悉,此次提标,城市低保有两个标准,农村低保有三个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南明、云岩、花溪、乌当、白云、观山湖等六区由2013年的每人每月425元提高到2014年的每人每月475元,月增幅11.8%;修文、息烽、开阳、清镇即“三县一市”从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380元,月增幅11.8%。
农村低保标准:南明、云岩两区从2013年的每人每月425元提高到2014年的每人每月475元,月增幅11.8%;白云、乌当、花溪和观山湖区从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00元,月增幅11.1%;修文、息烽、开阳、清镇即“三县一市”从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80元,月增幅12.5%。 (曾 秦)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