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昆明住宅楼内禁开洗车场 市民呼吁别一刀切(图)

2013年12月25日 14:24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不少人喜欢就近洗车 周明佳 摄

  “小区里的洗车场不能开了吗?以后洗车可真麻烦。”市民王小姐看到了近日经昆明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昆明市机动车洗车场管理办法(草案)》的消息后,不禁感慨今后洗车有可能和停车一样难。因为该办法规定:居民住宅楼内、城市快速路等5类区域内禁止开办机动车洗车场。“那是不是意味着将来小区里的洗车场将关停呢?”

  昆明市拟出台的《办法》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洗车场的经营、管理、监督和服务等活动,包括了机动车洗车场专项规划编制,洗车用水手续办理以及定额与计划用水、差别水价制度,质量信誉考核、举报投诉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机动车洗车场开办除具备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划分洗车区、擦车区与等候区。其中,洗车区应当设置在室内或者封闭场地内,采用防渗漏硬化地面,并设置截水沟。同时,还应当使用再生水或者安装使用循环水设施、节水型清洗设备,安装满足环保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并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沉淀、回收等设施设备。

  《办法》规定,洗车场实行备案管理,从事机动车清洗服务经营的,应当向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机动车洗车场经营者应当办理洗车用水手续,禁止从公共绿地和消火栓等公共设施的供水管道取水,或非法使用河流及地下水资源进行机动车清洗服务。机动车洗车场实行定额与计划用水和差别水价制度,具体用水标准和水价由市水务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了禁止在5类区域开办机动车洗车场,包括居民住宅楼内,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两侧红线控制区域范围内,风景名胜和文物保护核心区、水资源保护区内,非经专门设计、改造用于机动车清洗服务经营的临街商铺,以及其他禁止开办机动车洗车场的区域。

  规定内容 禁止从公共设施供水管道取水

  记者走访

  不少有车族青睐小区洗车场

  昆明不少小区住宅楼一层都有洗车场。昨日,有读者告诉晚报记者,盘龙江边一个新小区各项设施相对完善,负一楼的停车场内就有一个洗车场,而地面以上就是其中一栋住宅楼。通过物管,记者还了解到,该洗车场在小区建成之初就开业了,他们严格执行各个报批环节,所有设计、排水等程序也完全符合要求。每天都有很多业主在这里洗车,逐渐变成了方便大家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业主王先德表示,洗车场设在停车场内很方便,自己找不到车位时就把车子送来洗,洗完后工作人员还帮着找个车位停好。记者注意到,洗车台四周都设有截水沟,很少有水洒到外面。

  而在西昌路某小区里的洗车场就存在争议:该小区一层全是商铺或车库,洗车场就设在其中一个商铺里,尽管同样经过规范设计,但洗车台周边的截水沟还是难以保证洗车时滴水不漏。“周围地面水倒是不多,但我家住在二楼,喷枪的声音有时候太大了。”业主陈先生家就在洗车场上面,但他也表示无权干涉洗车场做生意,何况他的爱车也时常开到楼下来保养。为了洗车方便,即使有噪音,他也不希望楼下的洗车场消失,“进一步规范洗车场管理即可,没有必要一刀切完全取缔小区里的洗车场,把不合规范老被投诉的清退即可。”陈先生建议道。

  李超(春城晚报)

【编辑:燕磊】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