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官员禁烟不妨出台执行细则
近日,中办、国办日前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等五项要求。于是,媒体再度把焦点放在官员与烟千丝万缕的关系中。
在清远,官员干部吸烟现象并不少见。印象最深的是,去年本市开“两会”,分组讨论时,媒体抓拍了一个场景——会议桌上放着一个明显的禁烟警示标志,但就在该标志旁,烟灰盅里装满了还没熄灭的烟头。到了基层,公共场所吸烟更是“猖獗”。笔者前段时间参加市里一乡镇的会议,发现除了台上领导自觉不抽烟外,台下各村镇干部对墙上“禁止吸烟”的标语无动于衷,会场一片烟雾缭绕。
尽管相关部门不断通过各种明文规定,试图推动公共场所禁烟,但由于烟民涉及面广,甚至开展这些工作的主要人员中也有烟民,故禁烟的措施和工作无疑成了一纸空文。比如清远市计划在2000年时成立市控烟协会,但最后因种种缘由一直延缓至今没有筹备;而在部分单位,虽然到处张贴着禁烟标语,但在办公室里,仍然烟雾弥漫;而经费欠缺、力度不足、法规缺失、协调问题也成了禁烟工作必不可少的理由……因此,与其他城市一样,清远在控烟禁烟工作上举步维艰。
笔者建议,清远可因地制宜,借此次中办、国办对官员干部禁烟要求的“东风”,总结往年禁烟工作中的经验,进一步制定适合清远官员干部禁烟的条例、细则。毕竟禁烟需要一个过程,且重在执行。在“顶层”中首推禁烟,需要一个过渡,也需要一种意志,更需要一种带有“切肤之痛”的强制性方式,如要求官员干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要求官员干部亲自参与公共场所禁烟的宣传中,并勇于制止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也许这种方式的开展有一定的难度,尤其在基层,但作为一种破冰之举,也预示着离全民参与禁烟迈出关键的一步。 (黄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