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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男子抢金店 逃到山东被抓回

2014年01月07日 17:27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参与互动(0)

  1月3日中午,在山东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栾城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成功将两名抢劫黄金店的嫌犯抓获。据警方介绍,每到年终岁末时,各类侵财案件频发,提醒市民注意。

  1月2日13时10分许,栾城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位于该县大桥路某小学对面的曼都姗珠宝专卖店,被两名蒙面男子抢走黄金首饰64件,计1186.25克,价值33.2万元。案发后,该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专门警力组成专案组,展开攻坚。

  办案民警多路出击,充分利用“全县域视频监控系统”等多种手段对犯罪嫌疑人逃跑路线、嫌疑人特征进行复原、刻画,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并立即上网追逃。1月3日中午,在山东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山东德州市成功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警方介绍,年终岁末,市民到各银行存取款相对集中;市民工作加班、购物、聚会活动增多;商店门市年末现金流量增大,以及各企业单位庆祝活动增加,致使侵财犯罪呈多发态势。在此,民警还列出了五种侵财案件的特点,希望市民能更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

  一、针对银行存取款人的“侵财”案件

  由于企业年终用款较为密集,企业财务人员经常会往来银行,并携带大量现金,因此成为犯罪分子的重点作案目标,系飞车抢夺、拦路或驾车抢劫、盗窃汽车内物品、掉包诈骗案件的高峰期。

  作案特点:犯罪分子多采用尾随存取款人,选择偏僻无人的地段,实施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犯罪,全天候疯狂作案。

  二、针对逛街购物人群的扒窃、拎包案件

  临近年末,大型商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餐饮等行业将迎来经营高峰期,但也是扒窃、拎包案件的多发期。

  作案特点:犯罪分子佯装成顾客,混迹商业集中区的商店、超市、餐饮店及公交站点等各类经营场所和人流密集地,伺机物色作案对象,趁人不注意时,顺手牵羊或在同伙儿的掩护下伺机作案。市民外出到治安复杂地带,尽量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三、针对居民住宅的入室盗窃案件

  年末,市民工作加班、购物、聚会活动增多,许多居民家中多日无人居住,处于防范盲点,入室盗窃案件可能高发。

  作案特点:犯罪分子主要选择居民外出时间进行作案,其中以下午时段居多,多以攀爬阳台、钻窗、技术开锁为手段入室实施盗窃。

  四、针对临街商铺的入室盗窃案件

  犯罪分子利用商店门市年末现金流量较多、物品(金银首饰、烟酒等物品)进货量大、人流量较大,且夜间商店门市值守力量又相对薄弱的特点实施盗窃。

  作案特点:犯罪分子主要选择下半夜商铺打烊后进行作案,主要采用撬卷帘门、撬窗、翻墙、乘隙等手法实施盗窃。

  五、针对不特定人的各类诈骗案件

  从历年和近期诈骗案件发案情况看,除投资理财、网络中奖、电话欠费等电信诈骗以及传统的迷信、摸奖等马路诈骗外,各种名目繁多的庆祝活动也给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

  作案特点:犯罪分子多以某某公司年终举行活动抽奖、发放纪念品等为由,要求受害人缴税或先垫付后报销等形式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一旦遇到侵财事件应立即报警或积极提供相关线索,以便于对丢失财物的追讨。(记者 齐广君)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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