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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假日调整别老拿“旅游”说事

2014年01月10日 10:46 来源:河南日报 参与互动(0)

  中国社科院发布《旅游绿皮书》建议,为应对旅游拥挤,应继续推动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优化,包括增加2~6天法定假日,以期恢复“五一”黄金周,加长“春节”放假时间等。(见1月9日《半岛都市报》)

  “增加2~6天法定假日”,笔者完全赞同。目前我国每年的法定假日总共只有11天,自1949年以来,法定假日仅增加了4天。因此,法定假日确实有再次增加的必要和空间。

  不过,“增加法定假日”这样的政策建议,在研究报告中成为“应对旅游拥挤”、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一种工具手段,笔者颇感失望和不以为然——“增加法定假日”难道仅仅是为了“应对旅游拥挤”、刺激旅游消费?旅游显然并不是也不应该是法定假日的主要功能,居家放松休闲、学习充电、亲友聚会等,又何尝不是非常有益的过节方式?

  遗憾的是,长期以来,“假日就是旅游、就是消费”却一直是一个基本话语逻辑和背景。利用法定假日促进旅游发展,当然挺好,但是将假日与旅游消费高度捆绑,甚至让前者沦为后者的功利化附庸,无疑既有违设定法定假日的文化和休闲本意,也有违促进经济发展的人本目的。

  对于“增加2~6天法定假日”的建议,笔者以为,不宜仅从狭隘的功利角度着眼,不妨从更广阔深厚的文化传承、精神需求角度,考虑设计更具人文内涵和人本价值的增假方案,如将元宵、重阳、冬至这样的传统节日增设为法定假日。(张贵峰)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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