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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社会组织总会成立 政府授权委托9项职能

2014年01月10日 10:5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下午,清远市社会组织总会成立并举行了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大会表决了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并选举出清远市民政局调研员谭建成为会长、清远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汤雪芬为秘书长,以及9个常务副会长单位、23个副会长单位。

  据了解,清远市社会组织总会是由清远市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热心支持社会组织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联合性、枢纽型、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该会成立之后,经政府部门授权委托,将履行9项职能,分别是全市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审核,全市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到期换证工作,全市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审核备案,全市性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认定初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全市性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工作,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以及其他授权委托的职能。

  副市长谢杰斌出席了大会,并指出了总会今后的发展方向。他表示,在总会发展上轨道,上规模后,可以由是社会组织总会来承担全市社会组织登记初审、年审等服务职能,以及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协调和服务工作、社会组织专职人员业务培训等事项,作为政府专业职能的尝试。(记者/戚莹莹)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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