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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全面深化改革 打出“组合拳”

2014年01月10日 11:02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加快福清长乐闽侯连江融入福州中心城区■建制镇和县(市)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出让租赁入股■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中共福州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积极争取福州新区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放开建制镇和县(市)落户限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县级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推行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推进以房产税和消费税为主的地方主体税建设……2014年,这些即将实行的新政策新措施将或多或少对市民的生活产生影响。

  《意见》提出,到2016年我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阶段性成果,若干领域走在全省改革前列,福州新区努力成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试验田”;到2020年,我市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影响力显著提升,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城市发展】

  积极争取福州新区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统筹福州新区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港城、产城联动发展。优先保障福州新区项目建设用地、用海、用林。

  整合福州保税港区、福州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积极申报自由贸易区。

  积极争取福州新区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实施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创新福州新区行政管理体制。争取平潭综合实验区政策辐射,推进福州新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在税收政策、产业优惠政策、产业准入目录、飞地工业园等方面开展合作。

  加快福清长乐闽侯连江融入福州中心城区

  完善福州大都市区建设机制。进一步强化统筹规划、布局、建设、管理与政策机制,加快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等县(市)融入福州中心城区。

  推动福州市与莆田市、宁德市同城化连片发展,推进城市规划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合作互利互赢、公共事务协作管理。加强闽浙赣皖福州经济协作区14个城市和海峡西岸20个城市经济协作。

  建设“海上福州”,建设海峡西岸蓝色经济实验区的核心区。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推进海上通道互联互通。充分利用罗源湾、闽江口、福清湾、兴化湾北岸的区位及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临港产业,使其成为海峡西岸蓝色经济试验区的核心区。

  【户籍】

  建制镇和县(市)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和鼓励农业转移人口优先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县(市)落户限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在流动人口聚集区加快建设公租房,构建覆盖流动常住人口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医疗】

  县级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

  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商业医疗保险、城乡特困医疗救助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实现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险制度上的平等和管理资源的共享。提高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居民医保业务。县级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逐步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推进城乡医生交流轮岗。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广医疗联合体试点经验和“大医院带社区”模式。新增医疗用地优先鼓励社会办医。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坚持国家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适时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

  【社会保障】

  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

  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模式,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稳步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逐步建立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和物价指数相挂钩的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深化失地失海农民养老保障改革。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住房】

  大力发展公租房

  合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与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合理引导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实行保障房并轨运行,做好配租配售工作。加快实施各类旧屋区、棚屋区改造。

  【教育】

  着力解决入园难择校难

  深化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改革,推进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推动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努力解决入园难问题。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破解中小学择校难问题,解决城区新增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就业】

  促进四类人就业

  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歧视。完善扶持创业政策,放宽创业门槛,加大创业金融和财税优惠力度。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

  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增加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数量用于招聘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把未就业的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对有特殊困难的实行全程就业服务。加快福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建设。

  【分配】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保护劳动所得,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

  落实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积极推进以房地产税和消费税为主的地方主体税建设。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争取提高到30%。

  【城镇化】

  推动“三融合”改革试点

  构建以人为本、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机制。推动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户籍、土地、财税、社保、住房、区划、投融资等体制机制改革。合理配置教育、医疗、就业培训等公共服务资源,建立以常住人口为对象的管理服务运作体制。建立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城镇化成本分担机制。尊重农民意愿,逐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开展“三融合”改革试点。

  【土地】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出让租赁入股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试点工作,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引入担保机制,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融资。

  探索以有偿方式提供社会事业用地

  探索征地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留用地货币化补偿制度、被征地农民生活出路保障机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等。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探索以有偿方式提供社会事业用地等各类非营利性建设项目用地。

  【农村】

  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工作,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证、规范运行。

  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建立规范有序统一的林权流转市场,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建立林泉收储机制,加大金融支持林业发展力度。引导林农以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多种方式流转林地,加强流转监管和服务平台建设。

  【生态】

  公布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

  建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生态红线区域面积不低于国土面积的30%。完善市级生态补偿机制,闽江、敖江、大樟溪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给予相应生态补偿。加快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模式,建立节能量、水权交易制度。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

  健全大气区域联防联控制度,全面建成下辖所有县(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公布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完善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内河整治和长效管理。构建稳定可持续的园林绿地生态体系,完善闽江口湿地保护机制,探索建立国家公园体制。逐步建立和推行分类管理制度。

  【反腐】

  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注重宏观调节,完善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民意调查力度,不以经济增长速度来评定县(市)区和部门的政绩,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生态环境、发展后劲等状况。

  健全监督体系,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制定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加大查处力度,完善责任追究与通报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

  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行“宽入严管”机制,转“前置审批”为“事后监督”。加快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扩权强县(市)区工作,积极探索审批权限向工业园区、小城镇下放试点工作。

  【经济改革】

  非公资本可投资市政工程

  落实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消除非公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建设领域的投资障碍等政策限制。完善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以股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方式扩大投资的制度。深入实施“回归工程”。

  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稳定探索外商投资企业“直接登记制”,适时实施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的外商企业免予提交审批机关文件。

  推进城市水价改革

  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完善公用产品定价机制,对非自然垄断产品及竞争性充分产品引入竞争机制。落实工商业用电同价政策,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全面推进城市供水终端水价制度和计价方式改革,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对非居民用水严格定额管理。完善污水处理产业化政策。(本报记者张旭 实习生陈天诺)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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