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讨薪律师”的法律援助人生
中新社合肥1月10日电 题:一位“讨薪律师”的法律援助人生
中新社记者 张子扬
如果不是张雪松亲口说出,很难想象站在记者面前这位额头和眼角上早已堆满皱纹、白头发占据了半个头顶的律师,只有45岁。
因为繁忙和过度劳累,让他的面孔看上去与实际年龄显得极不相符。熟悉张雪松的人开玩笑称,跟他年纪相仿的人通常会称其为“大叔”,60岁以上的老人,会称他为“兄弟”。
张雪松倒是显得很乐观。他开玩笑称,“因为这张看似和蔼却充满沧桑的脸,会让人觉得,做起辩护更有‘厚重感’,更容易赢得法官的信任。”
1969年出生的张雪松在安徽做过大学英语教师,也曾自己创业销售过种子,但在经历过生活的重重磨练后,喜欢挑战人生的他在35岁时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成为一名律师。
至于经历过哪些坎坷,张雪松始终笑而不语,但他告诉记者,“从取得律师资格那一刻起,我想到的是如何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公平正义,能为正义‘代言’。”
“我做律师有几条不受理:违背良心的不管,伤天害理的不管。”张雪松说。
他说到做到。凭着用“良心”说话,张雪松在合肥拥有了良好的口碑,商人、官员、农民……很多人慕名而来请他“出山”,用他的话形容,“几乎将自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门槛‘踏破’,累得够呛”。
不过,真正让其生活发生质变的,却是来自十年前的一次“救人”经历。
2006年岁末的一天上午,一位农民工摸样的年轻人跑进律师所,扔下一封遗书,转身跑了。
张雪松草草看了一眼,注意到是包工头欠了这个人8000多块,一直拖着不还,无奈之下打算轻生。
“我整整跑了几个街区,才拽住这个想要跳河的人。”谈及此事,张雪松怯怯地说,“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能跑那么快!”
他说,“8000元对一个白领来说,可能就是一个月的薪水,但对于在外打工一年的农民,这些钱就是他们的命。当我做出承诺要帮这位农民工讨薪时,突然觉得,身为一个律师,使命感是如此强烈。”
“我能做到的,就是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帮他们把‘命’找回来!”他说。
如果不是出差,这十年来,每个周一的上午9时,张雪松都会准时出现在合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柜台前,接待来访的农民工。常常是一个上午,会有几十人前来咨询,“嗓子沙哑得说不出话”。
第二天,他会开着车带着农民工走街串巷,去工地讨薪。
这些年,他几乎走上了一条专为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的道路,跑遍了合肥的各个村镇。
“每次到农村开设农民工维权讲座,都非常受欢迎,很多人把我看成亲人,他们太想知道多一点维护自己权益的知识了。”张雪松说。
记者注意到,接受采访时,张雪松总是不断调整着领带的位置,试着缓口气。
据他的同事说,他并不习惯穿西装打领带,因为这样的行头会使自己与弱势群体产生距离感,“距离远了,心就远了”。
而张雪松原先清秀的面孔,也一天天发生着变化。用他自己的话说,“脸上的皱纹里积满了阳光和泥土,可以起到足够的护肤作用……”
其实在中国,像张雪松这样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还有很多,从帮农民工讨薪、到依法维护监狱服刑人员、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他们用自身的知识,试着让弱势群体在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实际上早在2003年9月,中国国务院颁布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确立了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框架。
到了2013年5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中显示,2012年,律师代理诉讼案件230多万件,法律援助案件28万件。2012年,全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万余件,提供法律咨询568万人次,分别比2009年增长了56.4%和17.1%。
“法律援助制度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中国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曾撰文指出,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
让张雪松感到欣慰的是,“看到上述数字,一方面反映出国家对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客观反映出弱势群体的在维权意识上有了进步。”
他说,“但愿这样的势头一直能延续下去,这些年所付出的努力,也就值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