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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明星代言广告获利也要担责

2014年01月10日 11:1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最高法院9日发布的食药纠纷司法解释规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药品,使消费者遭受损害,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请求其与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1月9日新华网)

  现在请名人明星给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代言的商家越来越多,所以电视、报纸上的明星脸层出不穷。本来这也是两厢情愿,多方共赢的事情,问题的关键在于很多无良商家浑水摸鱼,利用假冒伪劣产品或服务来坑害消费者,这时候作为代言人的名人明星们吆喝得越厉害,对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帮助越大,那么这些假冒伪劣产品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也就越大。这其中,说名人明星起到了一种助纣为虐的作用,并不过分。在此之前,对于为虚假广告代言的名人明星,相关部门可以说是无计可施。正是因为如此,一些没有道德和责任底线的明星可谓是屡教不改。

  最高法司法解释的出台,除了为消费者在法律上撑腰之外,更多的是对名人明星们的警醒。尤其是那些为了利益完全丧失道德底线和社会责任感,对任何广告都来者不拒的名人明星,既然道德谴责不起作用,那么现在有了司法解释,极有可能因为代言虚假广告付出法律上的代价,面临得不偿失的后果。这必将对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提升明星们的社会责任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苑广阔)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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