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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法院也“抽成”还怎么确立公信

2014年01月10日 14:3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黑龙江省王锡武老人20年前因为经济纠纷打了几次官司,最后都胜诉了,之后他申请铁力市法院帮他强制执行,法院也把欠款执行回来了,但提成和截留的财物价值约为9.6万元。他多次找法院和纪委反映,都没有结果。记者获悉,近日伊春市政法委、纪委和法院等部门已经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此事展开调查。(1月9日《京华时报》)

  张贵峰(湖北市民):作为“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机关,黑龙江铁力法院在执行判决的过程中,竟然“每次都扣留欠款数额的百分之十,作为提成”。这样的奇观,无疑显得极为荒诞。因为这不仅意味着,原本主持公平正义的法院,在这里事实上成了欠债不还的不义“老赖”,而且也预示着,一旦当事人将讨债要求诉诸法律,从逻辑上讲,铁力法院自身势必也将有被告上法庭、当被告的风险。

  张立美(山东职员):法院提成,这种违法且对司法公正伤害巨大的行为,长时间得不到纠正,除了法院的部门利益作祟之外,最关键的恐怕是法院经费缺失的结果。按照目前的情况,法院的经费主要来自当地政府财政拨款,地方政府财力雄厚,法院的工作经费就有保障。反之,法院的经费就难以得到保障。而在法院经费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为了维持法院的正常运转,只能默许某些法院采取一些不正当、违法渠道筹集工作经费,弥补财政拨款缺口。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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