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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出生证明采用6项防伪手段 无法确定生母禁签发

2014年01月10日 16:13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昨天联合发布公告,从今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被称为“人生第一证”。

  最近几天,有网友反映,持2014年新版出生医学证明无法为新生儿落户,派出所的理由是还没接到相关文件,而派出所只能识别旧版的出生医学证明,识别不了新版证明的真伪,希望卫生部门和公安部门能够尽快协调好,以便及时为新生儿办理户籍。昨天,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发布了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公告,新版出生证明由正页、副页和存根三部分组成,采用了6项防伪手段。

  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要求,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出生医学证明》的真伪鉴定工作,由申请鉴定的户口登记机关所在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统一受理和反馈。发现伪假证件时,应当将证件复印件和真伪鉴定书逐级报送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记者代丽丽)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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