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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老赖”名单将在公共场所曝光

2014年01月14日 09:23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老赖拒不履行义务,除了通过限制个人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举措,2014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有新举措,其中就包括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社会公共场所实时流动播出曝光,这是南京中院执行局局长李畅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

  在昨日的南京中院新闻发布会上,执行局局长李畅介绍了2013年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的整体情况。据其介绍,全年旧存执行案件747件,新收执行案件28734件,较上年增加20.54%,结案25979件,未结3415件,执结率87.84%,执结到位标的额56.84亿元。而这些案件中,房屋买卖、劳动争议、道路赔偿和信用卡欠费等案件呈现上升趋势;规避执行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查控和处置难度日益加大等特点。

  对于诚信缺失如何惩戒?李畅表示,截至2013年12月20日,南京中院共向最高院征信系统网录入241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南京的新闻媒体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312个失信单位和失信人员名单。而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企业,在“重合同守信用”年审时给予否定性的评价。2013年该局会同市工商局对全市604家企业的重合同守信用情况进行了复查,并建议市工商局按照《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对在经济诉讼中败诉严重失信的13家企业作出取消重合同守信用的资质。

  此外还加大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惩戒力度。通过限制5名个人高消费、限制55名个人出入境等举措让“老赖”处处受制。对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依法适用《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处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全市法院2013年共拘留137人,罚款41件,罚款金额435万元,多名被执行人被以拒执罪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

  南京中院还打算于2014年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曝光力度,其中包括在社会公共场所分批实时流动播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老赖无处可遁。(通讯员 施中轩 记者 董红伟)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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