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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身份被伪造变成“妹夫” 状告妹妹索要13万

2014年01月14日 15:01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除照片是大妹夫的,伪造身份证上的各种信息都与我吻合,我变成妹妹的丈夫。”64岁的张先生状告两个亲妹妹、大妹夫和房屋公证处。因母亲去世后,将一套63平方米的房产留给他们三兄妹,可身份信息被伪造后他被迫让出部分继承权。昨日上午,双方在五华区法院西站法庭唇枪舌战,张先生向4个被告索要13万元经济损失。

  原告

  房产证上有母亲和三兄妹的名字

  争议的房产位于昆明金桥花园小区。张先生说,房产证上有母亲和他们三兄妹的名字。2009年11月母亲去世,作为长子的他决定和妹妹们分配这套房产。

  “多次找妹妹们商量,她们都置之不理,一个月后去房管局查,才知新房产证上只有母亲的名字。”办理过户时他并未到场,还被人伪造身份信息,张先生又向公证处申请复查,才得知他的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大妹夫,而此时房子早被妹妹们出租了。

  张先生认为,大妹夫伪造他的身份信息,骗取公证处办理他放弃房屋继承的公证,而公证处没核实身份信息,侵害了他作为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也将2个妹妹追加为被告,他向4个被告索赔各种费用共13万元。

  被告

  避而不谈为何会伪造大哥的身份

  张先生说,母亲去世前,妹妹们2000年就找昆明市国正公证处做了他放弃房屋继承权的公证。直到去年7月,在他多番要求下,公证处才撤销错误的公证书。

  “已按相关合法程序办理,且当时经办的公证员已去世,由于一些原因,没能查清来公证者的身份信息,确实有失误。”公证处表示,目前已撤销公证书,没对原告造成侵害,其诉讼请求没依据。

  法庭上,大妹夫没出现,只有公证处代理人和两个妹妹出庭。两个妹妹均避而不谈为何会伪造大哥的身份办理房屋过户。但她们表示,出租房子是为偿还处理母亲后事欠下的债。等债务还清,房产该怎么分就怎么分。

  公证处不愿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记者 周婷婷 实习生 吕媛(都市时报)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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