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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违规提拔受处分官员者也要追责

2014年01月20日 11:33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网上曝出“郑州市惠济区两名官员因公款宴请被市纪委通报批评,3个月后提拔调任别的部门”的消息。记者18日从郑州市惠济区政府获悉,涉事的两名官员已被免职。(新华网河南频道1月19日电 )

  郑州的两名官员,因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郑州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规定,于2013年9月,被郑州市纪委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受到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职务的党外职务。然而,郑州的这两名官员,仅仅在3个月后,一个调任惠济区新区主任助理,另一个调任惠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均为提拔。

  类似的事情还有不少。一些官员受到处分后有的异地“曲线就职”,有的换个岗位升职。比如那个“为党说话还是为人民说话”的逯利军就是一例。这些干部受处分后依然复出、若无其事,无疑消解了党纪国法的刚性,造成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巨大伤害。

  虽然现在郑州这两名官员已被免职,但郑州市纪委等部门不能止于此,还要深入下去挖一挖究竟是谁敢于公然违反规定提拔受处分的官员,并依据党纪国法给予相应处理,以此来重拾公众信心。须知,那些受处分官员能顺利复出任职或升职,说明其背后推手没有被挖出来,或者被挖出来却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理。所以,单靠惠济区的一个免职通知,不但不能消除不良影响,还会让公众担心风头一过,这两名官员照样会复出任职。

  还须看到,不少受处分官员违规复出,都是“静悄悄”的,如果不被媒体和网友发现,很可能相安无事。对此,不但需要组织部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开透明地任用受处分官员,还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对受处分官员的任用进行跟踪监督,有了阳光透明,才没有暗箱操作的空间。(宋广玉)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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