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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喝酒“上脸”的人不宜多饮

2014年01月20日 13:07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春节将至,聚餐、宴请间因过度饮酒导致急性酒精中毒的事件也随之增加。长沙市疾控中心专家提醒:过度饮酒严重损害健康,年底聚餐,饮酒一定要节制,特别是“上脸”的人不宜多饮。若饮酒后出现脉搏过快,频繁呕吐,过于亢奋甚至神志不清等急性酒精中毒症状,应及时送医院治疗。

  “一个人的酒量大小,通常与肝脏分解酒精的能力、人体的血容量,以及身心状态密切相关,其中肝脏分解酒精的能力是决定性因素。”专家介绍,肝脏分泌的“乙醇脱氢酶”可将酒精分解为乙醛,分泌的“乙醛脱氢酶”则可把生成的乙醛进一步分解为醋酸。如果两种酶分泌量少甚至没有,或是缺乏第二种酶,则少量饮酒即可因体内酒精与乙醛聚集,刺激心脑血管,造成面红耳赤、脉率加快等“上脸”的症状。因此,“上脸”的人不宜多饮,也不宜对“上脸”的人劝酒。

  专家还提醒,即使是肝脏分解酒精能力强的人,也不宜长期大量饮酒。肝脏分解酒精的过程中,不仅消耗大量的氧,还刺激脂肪的合成,并影响蛋白质的合成,可造成肝功能障碍,严重者出现酒精肝。中国营养学会制定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建议,健康成人每天饮酒不超过低度白酒(以38度计)50毫升(约1两),约相当于葡萄酒150毫升,啤酒450毫升(约1瓶)。(记者 匡春林 通讯员 谢丹)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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