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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12家法院集中发放200余万涉民生案件执行款

2014年01月22日 09:59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2.5万元摆在面前,李东翰显得有点激动,甚至把签字笔掉在了地上。事后她形容当时的感受,手中握着的签字笔重得像铁棍。当时,沈阳沈北新区法院法官让她先签字,随后将面前的2.5万元工资款交给了她。

  昨天,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款物集中发放仪式。现场,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库县人民法院等12家法院当天执结39件案件,同时将259.37万元执行款发放至申请执行人手中,

  当天执结39件案件

  李东翰在沈北一化工企业打工,因为企业效益欠佳,从2012年2月开始,被整整欠下10个月的工资,李东翰多次上门讨要工资欠款无果。万般无奈,李东翰将这家企业告上法庭。经沈北法院审理,李东翰胜诉。沈北新区法院想尽办法,采取了多种执行措施。最后,变卖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终于为她“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在昨天辽宁法院举行的涉民生案件执行款物集中发放仪式上,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库县人民法院等12家法院当天执结39件案件,同时将259.37万元执行款发放至申请执行人手中。

  据了解,辽宁法院1月15日前已对全省2841件涉民生执行案件统一采取强制执行行动,涉及标的金额达3.1亿余元,3月底前有望执结除刑附民案件外的70%。

  冻结被执行人账号

  目前,已对该类案件的所有被执行人采取财产查封、账号冻结等措施,同时进行送达风险提示和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移送拒执罪惩罚等预警。对仍未履行的案件,在媒体曝光,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向民航、铁路、海关等相关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统一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等案件,优先考虑分配可供执行财产,能够先予执行的依法先予执行。

  此外,各地法院还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救助条件的,分级开展司法救助和社会捐助活动。(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梅天磬 实习生 裴伟 文并摄)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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