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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响应时 75%公务车或停驶

2014年01月22日 13:4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月,广州市启动了第一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此次应急响应的级别是二级,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当启动一级响应时,将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那么在启动一级响应的情况下,机动车如何实现单双号限行,哪些车辆不必遵行单双号限行禁令,公务车是否也要遵行单双号限行呢?

  昨日,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了《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机动车应急减排工作方案》,该方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空气污染一级响应时实施单双号限行

  根据方案要求,当广州市环境空气出现严重污染,市政府决定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措施时,将在全市范围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同时禁止黄标车上路行驶,限行对象包括本市籍汽车和外地籍汽车。

  当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汽车按号牌(含临时行驶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即车牌号码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汽车,只能在日期为单数的日子里上路行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2、4、6、8、0的汽车,只能在日期为双数的日子里上路行驶。

  军警车、公交等不受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

  方案还显示,为尽量减少对城市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城市正常运行,以下6类车辆不受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一是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持有“应急指挥”证车辆。二是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持道路运输证的客运班车及包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三是执行任务的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邮政车、救援及清障专用车、金融解款车、校车、机要通信车、新闻采访车、行政执法车、气象监测车、环境监测车。四是执行任务的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按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五是悬挂“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六是执行任务的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3个及以上珠三角城市出现重度污染时启动预案

  方案显示,当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措施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对30%的公务车进行封存,封存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剩余70%的公务车与其他车辆一样实行单双号限行,公务车总停驶比例为65%。此外,当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措施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对20%的公务车进行封存,封存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记者同时了解到,本月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当3个及以上珠三角城市出现重度污染时启动预案。预案也规定了相关公车停驶的比例,一、二级响应时,公务车带头停驶的比例分别为50%和30%。

  对此,广州市环保局机动车污染控制处梁锡林处长表示,省里的方案目前还未正式印发,文件若正式印发到广州市后,如果省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的公务车封存比例高于广州市规定的比例,广州市将坚决执行省应急预案的规定。

  “如果省里正式印发的方案,依然规定一级响应停驶50%,那么加上单双号限行的措施,广州市的公务车停驶比例将提高到75%。”梁锡林表示,未来启动一级响应时,广州市只有25%的公务车可以正常上路。 (记者/晏磊 通讯员/穗环宣)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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