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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动起来的标准才有“关怀”

2014年01月22日 14:19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世界上没有“万能标准”,只有不断精细化的标准。标准只有“动起来”,因人而异,因地制宜,才能贴近科学性,才会符合人性化要求。那种铁板一块,不问变通,不求适用的标准,实质上没有立法关怀。

  儿童食品安全,越来越成为两会上的热点议题。

  昨天,省政协委员刘青华建议,应为儿童量身定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针对不同年龄段儿童采用不同标准。

  众所周知,作为立法的重点“关照”对象,任何标准都有其生命周期。合理的标准,首先应该是动态化的“对症”管控,对生产安全漏洞有着近似于不断打补丁的作用。

  食品安全标准也不例外。

  以儿童食品而言,由于身体发育的原因,孩子对有害物质耐受性低,这就要求儿童食品的标准管制,要有别于一般性食品——

  各种添加剂使用须“另起炉灶”,农药残留,抗生素、激素、重金属含量等参数须重新确定……就像刘青华说的:量身定做。

  世界上没有“万能标准”,只有不断精细化的标准。标准只有“动起来”,因人而异,因地制宜,才能贴近科学性,才会符合人性化要求。那种铁板一块,不问变通,不求适用的标准,实质上没有立法关怀。

  据记者采访了解,很多学校门口小卖部兜售的食品,不仅商标标签不规范,有的甚至找不到厂家。而对于一些有刺激性味道的食品,质监局认为和香料等食品添加剂有关。但是由于现行儿童食品规范中对于添加剂的规定,有着太多类似“适量添加”的表述,“于是这个‘适量’到底是多少,只能由生产方说了算了”。

  而按这种标准生产出来的食品,商店老板一般“不准自家孩子吃”。

  显然,这样的标准是不负责任的。要知道,真正的标准制定须契合“用户原则”。意即,要充分考虑使用要求,并据此作出合理的质量分级分等规定,使不同人群分别获益。

  一般而言,任何科学的标准都是成体系,成建制存在的。凡是“一标到底”的标准,不是“懒标准”,就是“废标准”,甚至是“有毒标准”。

  实际上,在正常的环节上,对于任何食品安全标准,都会有相关部门的跟踪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改修订。那么,理应与时俱进的儿童食品安全标准何时落地,是否有答案呢?期待这次两会之后能有相关方面的跟进。

  其实,此次省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的标准意识明显提升,相关呼吁呈现出密集态势,一度成为立法意图上的新风尚。比如,省政协委员盛振文向大会递交了《关于加强老年代步车管理的提案》,其目的亦在通过呼吁制定相应技术标准,将老年代步车纳入管理系列,提高其行驶安全系数。

  当然,从立法层面上,动起来的标准是一种“人性化”取向,但在执法层面上,任何标准都将是相对静态,排斥“变通”甚至“掺水”的。其强制执行的品性更应让标准显得不容置疑,不容变更。(评论员 肖明君)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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