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 六旬兄妹为争三万多元遗产打官司
由于在父母去世后,自己没有分得任何遗产,年逾六旬的吴老太一纸诉状将哥哥吴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将遗产中的3.5万元存款补偿给自己。今天上午,在庐阳区法院法官的主持下,纠纷双方初步达成了调解。
吴老太诉称,她一共兄妹五人,父母相继去世后,留下了三套房产和部分存款。其中,三套房产分别由弟弟、妹妹和哥哥吴某占有,母亲的抚恤金被另一个妹妹领取,自己作为合法继承人没有继承到任何遗产。
吴老太认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己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于是,她与各位兄弟姐妹协商,希望有一个解决办法。由于母亲生前的工资一直由哥哥保管,母亲去世后,扣除各项费用,还剩近4万元存款由哥哥保管。
考虑到遗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兄妹情谊,吴老太提出,将遗产中的3.5万元存款补偿给自己。“其他人都没有异议,只有哥哥蛮横地认为,他是长子,所有家产就应该由他一人继承,对我的要求根本不理会。”
得知吴老太将哥哥告上法院,她的二妹妹上午专程来到法院。二妹表示:“双方争议的存款中依法应由我继承的遗产份额,我自愿将其让给姐姐。”
身为被告的哥哥则辩称,母亲的工资卡的确在自己手上,但是,除去各项花销只剩2万元。在妹妹的要求下,哥哥逐一列举各项花销。
除了用于母亲的丧葬费用等,哥哥还提出,为母亲生前支付的水电费,以及妹妹此前送给母亲的鸽子,一直都是由他来喂养,“平均一个月要40元左右,三年多下来,一共也有1000多元。”
“母亲都去世这么长时间了,鸽子也都留给你了,你怎么还算这笔钱呢?”旁边两位妹妹都一脸诧异。
“我自己又不想养,既烦人又脏,就是考虑到是母亲留下的,我才帮忙照顾的。”哥哥当即回应道。
“好吧,那你把鸽子都给姐妹们分了吧!”妹妹生气地说。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沟通,在法官的主持下,上午兄妹双方最终还是握手言和。哥哥同意将2万元拿出补偿给妹妹,妹妹也表示接受。(本报记者 李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