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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捡到两万元9天未找到主人 有两人前来冒领

2014年01月23日 10:46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贵阳王女士回家途中捡到2万元后,苦等失主9天无人领(本报昨日报道)。昨日,两名“失主”接踵赶到王女士的单位领钱,但一个说不清搞落钱的地址,一个在被问到具体情况时,慌张地走了。

  王女士所在的公司一品连锁药业人事部张经理昨日告诉记者,当日上午,有一男一女先后找到她,称两万元钱是他们丢的,想领走。其中,男子是上午去的,40岁左右,“他显得特别焦虑,我问他钱在哪里弄丢的,他说当晚从大营坡打车到三桥,不记得在哪里把钱搞落了。”张经理说。而且男子说的方向也不对,一听就是来冒领的,我们当场就把他赶走了。

  没过多久,一名30多岁的女子也跑来领钱。该女子称,她当晚从火车站打车到空招附近时,打电话摸包时将钱弄丢了,“我问一些具体状况她支支吾吾地说不清,随后慌慌张张地走了。”

  因捡到钱已有10天,王女士称再没失主来认领这笔钱,她将考虑把钱捐出去,因为她担心被人冒领走,自己还要负责。

  “把别人的钱捐出去,这种行为合理不合法,因为一旦失主找上门,就需要赔偿,最好还是交给当地公安机关来处理。”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吴律师建议。

  贵阳市沙南派出所民警龙勇称,市民捡到遗失物应交到当地公安机关,然后由公安机关发布失物招领公告,并展开调查,如最终没能找到失主。遗失物是钱的话,将直接上交财政局,若是其他物品无人认领,就会将遗失物拍卖或变卖,将钱交到财政部门。

  “任何遗失物,只要没找到失主,在发布公告6个月后,都会上交财政部门。”龙勇表示,就算遗失物为一辆大卡车,最后没人认领,都会将车辆以报废车卖掉,然后将钱交到财政部门。 (本报记者 文进方)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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