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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出租车新规:的哥尽量说普通话

2014年01月23日 14:4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泸州市运管局召开的全市出租车管理工作会上获悉,根据2013年10月10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以及国家交通部和省交通厅出台的各项新规。结合泸州的实际情况,泸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将于2014年4月1日起,对全市范围的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进行全新的规范。

  新规从严 出租车司机实行双重考核

  据了解,《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将于今年4月1日起在泸州市全面实施。主要包括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规范,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两大要素。

  从业资格管理规范包括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考试、从业资格注册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同时,在服务质量管理方面,取得了从业资格的出租车驾驶员必须取得《泸州市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后才可从事营运。按照相关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包括: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和加分项目等五个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共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服务语言 出租车司机尽量使用普通话

  在今年4月1日将要实施的新《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中,再次规范了出租车司机的服务语言,新规要求提倡出租车司机使用普通话,可根据乘客需求,使用地方方言或外语,并列出了26条中英文驾驶员服务用语。

  “规定是这样的,那我们当然要推行。”泸州市运管局出租办主任王卉说,但现在城区出租车司机普通话语言水平参差不齐,推行起来有一定难度,英语就更不用说了。(记者 肖婷)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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