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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烟花爆竹销售点将24小时受“视频监控”

2014年01月23日 15:26 来源:沈阳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天,沈阳市内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售。1月22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全市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将安装24小时监控系统。

  据悉,从1月23日—2月14日沈阳市准许销售烟花爆竹,沈阳市公安局将会同安监等部门,引导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系统的投入在几百元左右,由销售业户承担。先期的视频监控系统,只做一般的销售情况视频存贮,我们将会随机抽查,看看销售业户烟花爆竹堆放得是否集中,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的行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沈阳市将逐步升级烟花爆竹销售点的数字视频监控模式,售点所在公安部门均可随时监控,对销售点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目前国家根据燃放危险性将烟花爆竹主要分为A、B、C、D四类,其中A类和B类是禁止市民个人燃放的。沈阳今年首次禁售部分C级、D级烟花爆竹,包括扇形、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的组合烟花及烟花效果中含垂柳、金属漂浮物、漂浮物带燃烧效果的组合烟花。

  近日,沈阳市公安机关全力开展了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18起,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15人,对本市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分别罚款5万元,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共计4410件。公安机关提醒,严禁居民在任何时间在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等13类禁放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市民发现涉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等行为,应及时拨打“110”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也可拨打15502477248电话直接向市公安局举报。

  ●允许市民购买的烟花爆竹:

  (一)D级产品:包括各种规格的D级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和造型玩具类产品。

  (二)C级产品:1.各种规格的C级盆花类、线香类、吐珠类产品;2.升空双向类C级产品; 3.C级爆竹类产品;4.单发装药量在25克以下的C级组合烟花类产品。(记者李欣)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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