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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前任村妇联主任被新任举报 2年发现54笔问题账

2014年01月23日 15:27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大松垡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表》名册上显示,填表人为闫新兰(图中画圈处),周春香在认为有问题的账上做了标记 摄/法制晚报记者 董振杰

  通州区马驹桥镇大松垡村新任妇联主任周春香昨天向《法制晚报》记者实名举报,前任村妇联主任闫新兰在任期间,在申领独生子女费方面近两年存在54笔虚报、多报等情况。

  根据举报,闫新兰的小叔子乔国红的孩子已经在2007年去世,但2011年、2012年间仍在领取独生子女费。

  今天上午,通州区马驹桥镇纪检部门表示,正对举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镇计生办主任表示已经知道此情况。

  举报 前任不积极交接 自查资料发现猫腻

  举报人周春香说,自己是2013年5月经过村民投票选举,上任通州区马驹桥镇大松垡村妇联主任,她的前任是闫新兰。“闫新兰在大松垡村当了至少15年的妇联主任,她今年60岁了,该退休换届了。”周春香说,“闫新兰现在是村里的支部委员,分管统计、民政等工作。”

  据周春香介绍,自己上任之后,闫新兰对交接工作并不积极。“按照程序,她应该将村里以前的资料交给我,对工作做一个交接和安排。”但周春香称,她没有接到任何文件,哪怕是一张小纸条。

  “2013年10月份前后,上级要求我们上报村里2013年独生子女奖励费的申请名单。”周春香没有任何名单可以参考,于是来到马驹桥镇政府,要求查找前几年村里领取独生子女费的花名册,“镇里主管计生的人给我拿出了2011年和2012年的大松垡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表》名册,我复印了一下。”

  她仔细翻看拿到的名册复印件,发现2011年、2012年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和领取存在大量问题。

  按照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及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月领取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如果只有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户口在当地,按照规定每年只能给户籍在当地的父母一方发放60元。

  但周春香统计发现,在2011年的名单中,全村570多户家庭中,重复申报领取独生子女费、多领取120元的家庭有17户,多报60元(只有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户口在当地)的有12户,尚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却申报领取的有8户。

  在2012年的名单中,重报、多报的共有7户,而根本没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有证却没领过钱的有10户。

  “这两年全部统计了一下,2011年至少有3540元,2012年至少有3740元,是存在问题的。”周春香说,闫新兰当了15年妇联主任,要是按照这个数字推理,可能会有数万元的独生子女费去向不明。

  吃惊 孩子去世已五年 前年还在领费用

  周春香发现,现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吕会杰在2011年一次性领取了300元独生子女费,超出标准180元。而闫新兰的小叔子——村民乔国红的孩子乔霑早在2007年8月13日患病身亡,但在2011年和2012年,乔国红还在申领独生子女费。“难道死人还在领钱?”周春香很吃惊。

  “我在准备申报2013年独生子女名单的时候,闫新兰自己拿起名册,写上了不符合要求的乔国红两口子的名字。”周春香说,“闫新兰当时辩解称往年就是这么报的,这次也得写上。我极力反对,最后将她所写的名字划掉了。”周春香拿出了2013年的手写名册给记者看,上面确实有乔国红的名字,名字上有被划掉的痕迹。

  走访   村民讲述与举报内容一致

  昨天,记者拿到了周春香所提供的大松垡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表》名册复印件。名册上,周春香认为有问题的申领家庭,都被她用笔做了记号。

  记者看到,2011年的兑现表填报人签字为“闫新兰”,2011年、2012年的兑现表“领款人签字”一栏均无一人签字。兑现表中一户家庭出现两个编号领双份120元奖励的,2011年有17户,2012年有3户。

  除了兑现表外,周春香还向记者提交了她在村里对30余户领取2011年、2012年独生子女奖励费调查情况的录像,记者对其中的六家进行走访,确实和周春香所述一致。

  不过大松垡村村民陈为娟说,每次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都是大队的大喇叭先广播一下,村民听到后,赶紧到大队部去领,“每次都要签字。”

  对于为何给记者提供的是无签字版本的兑现表,周春香说,镇里给的就是无签字版本的申报表,“是在计生办的库房之中拿到的。”但这是村里向镇里反映应该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的申报表,经镇里审核无误后,最后会按照该表发放。有签字的版本她也无法拿到。

  进展   镇纪检部门称正调查核实

  对于举报一事,记者联系到被举报者闫新兰,在记者说明情况后,闫新兰称不愿意接受任何采访,“有什么事会向镇里汇报。”

  据周春香说,她已经在一个月前的2013年12月22日将材料递交到马驹桥镇政府,目前纪检部门正在对此进行调查。

  今天上午,马驹桥镇纪检书记王小东表示,“我们正在派人对举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会在三个月之内有一个初步的结论。”至于其他的调查进展,王书记称不便透露。

  马驹桥镇政府计生办主任牛秀娟说,她在2013年刚刚接手工作,现在已经知道了 2011年、2012年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兑现表存在问题的情况,“举报的都是以前的事,我们会按照法律办事,涉及谁的问题谁负责。”

  重复申报

  村民刘振江说,他的孩子在2011年4月就年满18周岁了,所以当年他们家领取了40元钱,可在2011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表》中,他和爱人的名字出现了两次,分别为编号107和编号115,每个编号都是按照120元的标准“兑现”。

  村民陈淑文、李华兰的家人证实,他们家每年都只领取了120元独生子女费,可在2011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表》中,这对夫妻的名字出现了两次,分别编号14(见a04版图片)和编号127,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样,共“领取”费用240元。

  双倍申报

  在村民黄占生家,黄占生的岳母韩女士说,黄占生的户口在平谷,黄占生爱人的户口在通州大松垡,按照规定,他们家在村里每年只能领取60元独生子女费,实际也是这么领的。可记者在周春香提供的名册上看到,2011年他们家是按照120元进行“奖励”的。

  无证申报

  村民张金兰向记者证实,闺女翟瑞芳(表中为翟瑞方)和儿子翟瑞臣各自成婚后,户口都在大松垡,闺女和儿子都是2013年年底刚办下来独生子女证,所以没有领过独生子女费,可在2011年、2012年的名册中,两人都有60元的奖励费。

  文/记者 董振杰   摄/记者 董振杰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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