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3月底前40位干部将退出社团领导职务
2014年01月29日 10:50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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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民政厅近日下发《关于清理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40位副厅级以上干部将全部退出其在社会团体兼任的领导职务。
清理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部门、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在职副处级以上(含非领导职务)、在陕西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团体兼任秘书长以上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名誉职务、常务理事和理事的不在清理范围)。还有在社会团体中担任2个以上领导职务,任期超过2届,年龄超过70周岁的退(离)休领导干部。
专项清理工作所涉及的社会团体,换届变更备案手续应于今年3月底前完成,在职党政领导干部逾期未退出,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记者 程慧)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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