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1区县首晒社会抚养费 2012年征收总额超4亿元
参与互动(0)经过三个多月对广州社会抚养费公开问题的持续关注,昨日,广州11个区县首次公开了2012年度的社会抚养费总额(南沙暂未公布),11区县总额超过4.71亿元。但对于这笔钱的开支去向,此次各区公开材料中未有细化。
此次同时公布的还有各区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细则。记者梳理发现,同样超生一胎,在各区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差别不小。长期关注该问题的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认为,基层政府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长久以来自由裁量权过大,有的甚至可以砍价和打折。他认为应对社会抚养费公开规范化、常态化。他说,春节后的两会上将重点关注该问题。
截至昨晚7时,广州除南沙区以外的11个区(县级市)均按照有关要求,对2012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总额及其依据进行网上公开。其中白云区以11822.6179万元位居全市之首,是最少的黄埔区797万元的15倍。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所谓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强制征收的费用。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3条的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当地上年人均收入额的3倍到6倍。各地可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征收的倍数。对此,政协委员认为基层政府对此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容易造成不公平。
去年底,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在微博中透露,要像监督“三公”公开一样,追问社会抚养费的公开。据了解,目前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办法制定和费用的支出,权限仍在区县一级政府。记者随后兵分多路,先后走访追问广州各区财政、计生部门,对社会抚养费公开问题进行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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