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空气橙色红色预警全市禁放烟花爆竹

2014年01月29日 15:0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为有效应对空气污染、保护市民身体健康、保持良好的城乡环境,市政府决定,当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一级(红色)或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二级(橙色)时,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的时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空气重污染预警一级(红色)或二级(橙色)期间,采取临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措施,本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采取临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措施期间,本市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暂停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配送烟花爆竹;本市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暂停向市民销售烟花爆竹;严禁违法违规配送、销售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网点必须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安排足够的现场看护力量,实施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看护,确保安全。

  三、采取临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措施期间,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划定巡防区域,安排看护力量,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不遵守上述要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8日

【编辑:王硕】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