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成都下发通知:党员干部带头不放少放烟花爆竹

2014年01月30日 09:08 来源:成都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我市多次出现雾霾天气,对广大市民身体健康产生了消极影响。为有效应对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大力提倡绿色、环保、低碳、节俭的过节新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昨日下发了《关于2014年春节期间党员干部带头不放少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通知要求,在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或组织燃放。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同时,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做好春节期间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工作,强化应急预案职责的落实。在我市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时,严格执行在绕城高速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通知还要求,春节期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不放、少放烟花爆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造成的污染和对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带来的危害,呼吁广大市民少放、不放烟花爆竹。对违法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成都晚报记者 黄尚斐)

【编辑:柳龙龙】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