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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医改办:大病保险今年内将实现全面覆盖

2014年02月12日 10:39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国务院医改办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省份6月底前启动试点。昨日,记者从海南省医改办获悉,我省目前正在加紧制作方案,今年内将以全省城乡一体化统筹的方式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大病保险,就是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合规医疗费用指除规定的不予支付的事项外,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简单来说,大病保险就是对参保人的二次报销。”海南省医改办有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与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主导的运作模式不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政府以招投标方式向商业性保险机构购买,保险机构作为第三方负责具体运作。政府通过购买保险服务改善民生,是公共管理模式的有益创新。由于我省城乡差距较大,为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拟对全省进行城乡一体化统筹,实现全面覆盖。“大病保险与以往我省实行的大病保障制度,最大的不同点在于,界定大病不再以病种,而是以参保人所在地收入水平与实际产生的医药费用为依据。”该负责人称,这就避免了患有一些需要花费大额药费但不在保障病种内的病人,放弃治疗或因病致贫的现象。

  另外,该负责人还透露,我省全民医保将随着基本医保的继续实施,以及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开发个性化商业保险等措施的落实,得到进一步发展。(记者 赵秋云)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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