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两级法院节后开展集中整训活动
本月10日至11日,福州两级法院开展为期两天的集中整训活动,邀请了省法院何鸣副院长、市委党校游伯笙副校长、省效能办综合处段炜副处长以及市保密局王贤伟副局长到会授课。通过视频,全市两级法院干警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内容、人民法院核心价值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和新《保密法》等知识。
福州中院许先丛院长总结说:“这次集中整训在节后起到收心拢神、凝心聚力的作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市法院务必要总结经验、正视差距、自我加压,为新一年的工作谋求超越。”
据统计,2013年,福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2471件,审执结94479件,为17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对75名少年犯适用轻刑化标准,对22名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对符合条件的160名未成年被告人实行犯罪记录封存,帮助14名失足青少年复学、就业。
在全省率先设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站”,开展“知识产权日”系列宣传活动,审结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网络域名等知识产权案件508件。
建立涉台司法互助业务联络人制度,办理涉台司法文书送达、调查取证12件,认可台湾地区民事判决16件。
加大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审结涉林及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案件42件,有效保护了福州的生态文明建设。
成功举办了和谐征迁专题研讨班,编印发放土地、房屋类行政诉讼须知,强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规定。2013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件达23件,同比增长10倍以上。
积极推广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2013年,福州中院速裁合议庭共审结案件1506件,结案率100%。
为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46件,向16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共发放救助金37.3万元,让105件案件当事人得以缓、减、免交诉讼费174万元。
推进“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实现了与19家金融单位以及公安、车管、工商、国土、房管等单位的联动,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和执行标的额到位率。全年共拘留“老赖”18人次、限制出境27人,将21人列入失信名单,对3人处以罚款。
积极发挥“立案与保全同步进行”机制效用。福州中院裁定诉前保全申请54件,保全标的额达8.65亿元,促成两起案件在诉前保全阶段达成和解。
在全市法院推行法官调解工作室和物业纠纷法律服务中心等成功经验,与福州市仲裁委联合制定《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相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
福州中院民二庭牵头建立的保险类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运作以来,已成功调处保险纠纷31起,解决争议标的额480余万元,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2013年,全市两级法院还深入开展“找问题、抓整改、转作风、树公信”专项治理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整改。两级法院共评查各类案件28344件,提高审判质效,树立司法公信。全市法院有5个人民法庭被评为省优秀人民法庭。福州中院连续11年获得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涌现出“全国巾帼文明岗”福州中院立案庭、“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吴一萍等先进典型。(通讯员黄金火 本报记者陈鸿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