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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镇书记与打工者比工资不厚道

2014年02月12日 13:23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很多人羡慕公务员,说公务员待遇好,不过我们这些在乡镇工作的基层公务员,能得的待遇和面临的压力,又有多少人知道呢?”湖北省人大代表、湖北蕲春县株林镇党委书记陈菊珍说。

  仅是“就工资论工资”,湖北蕲春县株林镇党委书记陈菊珍说“随便一个打工的都挣得比我多”,这或许是事实;甚而至于,还有相当多的打工者工资比其“月工资2400元”还高些。譬如说,上海、北京的保姆。

  不过,我还是觉得,“镇书记与打工的比工资”,这位陈菊珍书记实在是有些不厚道。

  其一,打工者的收入是“一天打工,才有一天工资”,而公务员却是“旱劳保收”的;其二,养老、医疗等保险,“论投入”,打工者通常是要自己掏腰包的,而公务员是不掏腰包的;而论“收益”,公务员退休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是远远高于打工者的;其三,不说贪污腐败,仅说“隐性收入”,公务员起码有“三公消费”,打工者却没有这个“享受”。一句话,“镇书记与打工的比工资”,不能“只见树木而不见到森林”。

  工资的高与低是相对的。这里的“相对”,既要与其它行业的收入“相对”,也要与公务员对社会的贡献“相对”,这才谈得上“公平与正义”。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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