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贩销售有“吊白块”的墨鱼干 被判刑10个月
中新网温州2月12日电 (记者 张茵 通讯员 朱慧呀)为提高墨鱼干卖相,不法商家竟添加"吊白块"进行增白。殊不知“吊白块”是一种有毒工业漂白剂,国家明文规定严禁在食品加工中使用。日前,温州乐清法院对一起销售“吊白块”墨鱼干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张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50岁的张某是乐清柳市菜市场的经营户,贩卖干货已有五六年时间。2013年12月,张某到温州市区批发了一批墨鱼干在其摊位上销售。
2013年12月30日下午,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柳市分局工作人员到柳市镇中心菜市场检查时,检测出张某摊位上的墨鱼干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吊白块”成分。
随后工商局工作人员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告知张某墨鱼干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吊白块”,责令张某停止销售并就地销毁。收到整改通知书的张某心存侥幸继续销售有毒墨鱼干给顾客。
次日公安机关在菜市场查获仍在销售毒墨鱼干的张某,当场查获墨鱼干33个共计7.5公斤。经检测,涉案的墨鱼干含有甲醛432.7mg/kg,二氧化硫150.1mg/kg。
乐清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其所销售的食品中参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予以销售,其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乐清市人民法院不采纳辩护人要求对张某适用缓刑的意见,遂最终作出如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