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组装电鱼机电鱼失误 电死工友获刑九个月
2014年02月13日 10:5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一班工友私下购买、组装电鱼机一起去电鱼,岂料操作不当,竟致一名工友触电身亡。
2013年9月26日19时许,周某、谭某与另外3名工友携带一副电鱼机到鹤山市址山镇昆联村委会平沙村一水渠电鱼。在周某操作电鱼机电鱼期间,被害人谭某用手接触电鱼竿前端捞鱼,周某因操作失误误将电鱼竿上的放电开关打开,导致谭某触电倒地昏迷,后经送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积极赔偿并获被害人家属谅解,可从轻处罚,法院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记者陈杰 通讯员张洁芳、冯权胜)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