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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七类海洋项目每年可获上亿扶持

2014年02月13日 11:00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财政部门获悉,市财政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日前联合制定出台《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我市海洋经济发展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补助资金的额度和补助的方式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七类项目有望分享每年上亿元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

  每年不少于1亿元扶持海洋项目

  据悉,我市每年将筹集不少于1亿元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扶持海洋新兴产业、海洋科技项目的攻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扶持海洋龙头企业发展。此次出台的《办法》明确规定,我市海洋专项资金将主要集中用于扶持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都市渔业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文化产业等,扶持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平台建设和海洋科技创新项目。具体地说,该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扶持海洋经济发展重大示范项目、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示范项目、海洋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都市渔业项目、远洋渔业项目和海洋经济品牌培育及人才引进政策等七大类项目。

  单项最高补助不超2000万元

  根据《办法》规定,对海洋经济发展重大示范项目,财政将按照不高于总投资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示范项目,将按不高于总投资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办法》规定,我市将对获得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项目,财政将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孔庆任)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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