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面对报假警理应动真格
2014年02月13日 11:10 来源:太原晚报 参与互动(0)
我市一名男子喝了大量白酒后,产生家人被杀害的幻觉,随即两次拨打电话报警。昨天,杏花岭警方通报,报假警的曲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行政拘留10天。(《太原晚报》2月12日)
报假警应依法受到惩处。随意报假警看似是个玩笑,其实是地道的违法行为,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凡无故拨打110等特服电话恶意骚扰、谎报警情,都是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将对责任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假警报不得。这种损人不利己的愚蠢行为让人联想起“狼来了”的故事——虽然欺骗的方式不同,但在害人害己这一点上却是殊途同归,既严重地扰乱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也浪费了大量物力、警力。正因为如此,除了道德方面的批评、警告,也要用法律手段对报假警者予以处罚,好让其长点记性。(作者为我省企业职员 张国栋)
【编辑:杜雯雯】